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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歌咏大会的通知

【来源:宣传中心 | 点击量: | 发布日期:2007-10-11】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庆祝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表达广大师生对党、对祖国的热爱之情,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唱响主旋律,激发广大师生的工作学习热情,全面加强学院内涵建设,营造良好氛围。经研究确定,举办安博app下载(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庆祝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歌咏大会,并穿插学生科技创新和素质教育成果展示节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2007年10月25日(周四)下午2:00在学院中心广场举行。

二、组队办法及参赛要求:

1、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报名组织参加。

2、参赛人员:每个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组成一个代表队,全院共组成9个代表队,每队100人,曲阜校区党总支不参加比赛。

三、演唱歌曲

1、每个代表队演唱二首歌曲,歌曲在推荐歌曲中自选,不重复交叉。

2、歌曲以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高职教育发展,讲道德、讲文明、促和谐、作贡献,爱岗敬业,争创一流为主题,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演唱形式不限。

四、评分标准:(本次比赛满分为10分)

1、领导重视、组织严密、上下场迅速、纪律严明得0.5分。

2、队伍整齐、服装整洁、表情自然大方、精神饱满得0.5分。

3、演唱准确、声音宏亮、吐字清晰、节奏和谐、音质优美得7分。

4、演唱形式新颖、歌曲表现力强得1分。

5、指挥准确有力,节奏和谐优美、动作潇洒自然得0.5分。

6、部门领导指挥得0.5分。

五、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3名。

六、注意事项

1、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在不影响学院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积极组织师生排练。

2、比赛曲目的朗颂词由宣传中心统一安排。

3、各参赛单位请于10月18日前将选定的参赛曲目、指挥人员、领唱人员姓名报宣传中心。

4、推荐歌曲、会场布置、音响设备等由办公室宣传中心负责,学生科技创新和素质教育成果展示节目编排由学生工作处团委负责。

5、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6、推荐歌曲目录通过内网发送到各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