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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首届山东省优秀水文学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来源:宣传中心 | 点击量: | 发布日期:2007-09-18】

学院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参加首届山东省优秀水文学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鲁水宣函字[2007]6号文)要求,学院研究决定在各部门征集山东省优秀水文学作品参加评选活动,有关事宜如下:

一、活动目的

本次活动以“树立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文化”为宗旨,以“人水和谐”为主题,大力弘扬水利行业精神,生动展示水利人的精神风貌,热情讴歌山东省水利发展与改革成就,倾力推动人水关系的良性调整,积极打造符合时代要求、积极向上的水文化,努力营造尊重水、节约水、保护水、维护水域健康生命的社会文化氛围。

二、有关要求

1、参与征集活动的作品均不得违反有关法规政策,要求政治观点正确,内容积极向上,格调健康高雅,突出水利特色和时代特点,具有较强艺术感染力和思想性。

2、参与征集活动的作品严禁涉及经济、技术秘密,文责自负,不退原稿。个人或多人合作的作品,作者不得超过 3 人。

3、参与征集活动的作品应当是集体或个人原创,未参加过省级以上评奖活动。作者应拥有作品自主版权,涉及作品知识产权问题的作品,责任由参与者自负。

4、作品内容必须涉及水或者水利活动,作品对象以山东省的治水人物和事件为主,作品体裁包括报告文学、短篇小说、剧本、诗歌、散文等,可同时附上相关照片、绘画。

三、参与方式

参与征集活动的作品要求 A4 纸质打印稿一式12份(4号字,正文仿宋,一级标题黑体,二级标题楷体),并报送WORD格式电子稿件,于2007年10月15日前报学院宣传中心。

宣传中心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七日